招生簡章
為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滿足學生多元化發(fā)展的需求,充分發(fā)揮學校的辦學優(yōu)勢,促進我校體育藝術特色學校的工作開展,根據??谑薪逃肿灾髡猩桨傅囊螅贫ù朔桨?。
一、招生項目:體育(田徑)、播音主持、音樂(聲樂、器樂)。
二、招生計劃:27人,體育(田徑)10人、播音主持10人、音樂(聲樂、器樂)7人。
三、招生范圍(報名條件)
1.具有??谑袑W籍且在??谑谐踔袑W校九年級就讀滿一年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或具有??谑袘艏以诤D鲜〕踔袑W校九年級就讀滿一年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
2.綜合素質評價C等及以上。
3.無傳染性疾病、先天性疾病,無色盲、色弱、高度近視等,并經學校測試認定合格。
4.播音主持類,男生165厘米及以上、女生160厘米及以上,發(fā)音器官無疾病。
四、報名辦法
1.時間:即日起至5月18日上午12點前截止。
2.地點:海南楓葉國際學校招生辦。
3.提交材料:報名時,請?zhí)峁┮韵抡鎸嵉淖糇C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半身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2)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1份。
(3)全國學籍基本信息表(學校教務處蓋章)或出具初中學校九年級就讀滿一年證明。
(4)考生如有獲獎(省、市、縣級以上比賽前三名)的考生,必須提供獎證原件和復印件。
(5)提供中考準考證號。
(6)現(xiàn)場報名時需要考生及監(jiān)護人同時到場,在報考承諾書或知情同意書上簽字(一式兩份,一份考生留存,一份學校留存),承諾書包含以下內容。①知曉并同意以下錄取規(guī)則:“根據海南省中招工作意見和實施細則,參加了學校自主招生考試并經公示合格予以錄取的考生視為填報了學校的自主招生志愿,將由教育行政部門把名單報省中招辦備案,在學校所屬錄取批次中,按普通高中招錄規(guī)則先于統(tǒng)招生優(yōu)先投檔錄取。在中招管理系統(tǒng)中,這部分考生的志愿將被自動設置成已填報了相應學校的自主招生志愿,且不允許考生再修改或取消該自主招生志愿”。②本人承諾具有本市學籍且在本市初中學校九年級就讀滿一年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或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我省初中學校九年級就讀滿一年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
五、考試時間: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點(提前半小時進場)。
六、考試內容
(一)體育(田徑)特長生
注:
(1)若學生有體育基礎及專項運動項目則進行專項測試,專項測試占60%,基礎占40%(四小項平均分配)。例:學生初中練習跳遠,則進行跳遠專項測試;
(2)若學生練習的專項運動項目與基礎測試內容一致,則成績以基礎測試為主。例:學生練習項目為100米,則100米測試成績就為專項測試成績;
(3)沒有練習過體育專項運動則僅進行四項基礎測試。
(二)播音主持特長生
1.考試內容
(1)自我介紹:包括姓名、籍貫、年齡、身高、體重、特長、愛好等;
(2)發(fā)聲條件:繞口令、散文、新聞語感、即興評述。
2.評分標準:采用百分制
(1)外形條件30分(身高8分、體形8分、氣質8分、肢體協(xié)調6分)
(2)發(fā)聲條件30分(嗓音條件7分、聲音彈性7分、發(fā)音狀態(tài)7分、口腔開度3分、唇舌力度3分、普通話3分)
(3)內在條件40分(是否怯場10分、稿件理解15分、即興思維15分)
A等:90-100分
B等:80-89分
C等:70-79分
D等:60-69分
E等:59分及以下
(三)音樂(聲樂、器樂)特長生
1、考試內容:
a、單音模唱、旋律模唱、節(jié)奏模唱。
b、聲樂生完整演唱一首歌曲(自備U盤音頻伴奏、或鋼琴伴奏),器樂生完整演奏一首作品(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帶)
2、評分標準:(總分為100分)
a、單音模唱(滿分5分)、旋律模唱(滿分5分)、節(jié)奏模唱(滿分5分)
b、演唱、演奏一首歌曲(滿分85分)
c、根據考生模唱單音、旋律、節(jié)奏的音準及完整度酌情給分;聲樂演唱根據考生演唱水平、外形條件等酌情給分,器樂演奏根據考生演奏完整度、程度、水平等酌情給分。
七、預錄取辦法
1 體育(田徑)、播音、音樂均按專業(yè)考試成績從高到底排隊,公示成績,依次錄取。
2.滿足專業(yè)成績要求,按各類項目招生指標數(shù)的1:1比例確定特長生預錄取名單,同時按照1:0.2的比例公示遞補人選。招考人數(shù)不足或不符合要求的,視考核成績確定人數(shù),剩余指標經招生領導小組討論可取消或調劑到其它符合專業(yè)成績要求的項目。
3.預錄取特長生名單公示三天,5月29日上報??谑薪逃种姓修k備案。
八.正式錄取
(一)中考文化課成績在480分及以上的,通過我校專業(yè)課測試并上報??谑薪逃种姓修k備案,按公示的專業(yè)課成績排名順序依次從高往低錄取。
(二)根據海南省中招工作意見和實施細則,參加了學校自主招生考試并經公示合格予以錄取的考生視為填報了學校的自主招生志愿,將由教育行政部門把名單報省中招辦備案,在學校所屬錄取批次中,按普通高中招錄規(guī)則先于統(tǒng)招生優(yōu)先投檔錄取。在中招管理系統(tǒng)中,這部分考生的志愿將被自動設置成已填報了相應學校的自主招生志愿,且不允許考生再修改或取消該自主招生志愿。